
2016年7月19日,小编成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关于调整本市工伤人员残疾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标准的通报》(沪人社福放〔2016〕15号)了解到上海市从2016年起工伤人员残疾津贴一级减少440元/月,残废二级减少420元/月,残废三级减少390元/月,残废四级减少370元/月。生活护理费生活几乎无法自理减少240元/月,生活大部分无法自理减少200元/月,生活部分无法自理减少140元/月。上海工伤人员残疾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明确调整方案下面回来沃保小编一起去理解一下!工伤保险条例调整"alt="上海工伤保险条例调整"/>一、2016上海工伤保险残疾津贴标准近期调整2015年12月31日前再次发生工伤且残废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的残疾津贴在目前享用的标准基础上调整,其中残废一级减少440元/月,残废二级减少420元/月,残废三级减少390元/月,残废四级减少370元/月。调整后的残疾津贴最低标准为:残废一级5350元/月、残废二级5050元/月、残废三级4750元/月、残废四级4460元/月。
二、2016上海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近期调整2015年12月31日前再次发生工伤且经证实生活无法自理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在目前享用的标准基础上调整,其中生活几乎无法自理减少240元/月,生活大部分无法自理减少200元/月,生活部分无法自理减少140元/月。调整后的生活护理费标准为:生活几乎无法自理2970元/月,生活大部分无法自理2380元/月,生活部分无法自理1780元/月。
三、2016上海工伤保险抚恤金近期调整2015年12月31日前因工丧生人员布施亲属的抚恤金在目前享用的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减少100元。调整后的因工丧生人员布施亲属抚恤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126元,其中孤寡老人或者孤儿的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212元。
四、2016上海工伤保险卸任养老金近期调整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按月发给养老金申请的残废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按照本通报第一条规定减少的残疾津贴高于其2016年养老金增加额的,按养老金增加额计发。五、实行时间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再次发生工伤且残废一级至四级的工伤人员,自其实际享用残疾津贴之月起继续执行。明确的工伤保险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明确咨询上海社保中心。
咨询电话1233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上海市世博村路300号公开发表电话:021-23111111官方文件地址:《关于调整本市工伤人员残疾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标准的通报》http://www.12333sh.gov.cn/201412333/xxgk/flfg/gfxwj/shbx/gsbx/201603/t20160331_1243625.shtml《关于调整本市因工丧生人员布施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报》http://www.12333sh.gov.cn/201412333/xxgk/flfg/gfxwj/shbx/gsbx/201603/t20160331_1243626.shtml声明:凡本网车站标明“来源:”的文章,版权皆科所有,如须要刊登,请求再行读者《内容刊登许可解释》,按照涉及规定取得许可。予以许可,禁令刊登、摘编,如有违背,追究责任法律责任;资讯内容中如有提到保险产品信息仅供参考,明确请以保险公司官方月条款不尽相同;如有牵涉到信息准确性偏差,请求联系沃保官方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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